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-游戏平台课表编排原则(试行)
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中心环节。课表编排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,以学生为本,以保障教学质量为目标,合理组织教学时间,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。保证教学正常运行,结合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,使课表编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,特制定本原则(试行)。
一、开课计划与教学任务的编制
1. 本、专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每学期开课计划的依据。
2.每学期开课计划在教务公告上公布,各学院负责核实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专业培养计划的,应组织专家充分讨论,提出培养计划微调方案,填写开课变更申请表,由学院审核并经教务处审批后执行。
3.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,在教务管理网上做“开课变更申请”, 由教务处确认开课变更申请,确认开课变更后不再接受再次变更申请。
4. 教务处统一发布预选的限选课,统计预选结果。对预选人数达不到开班的课程停课,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作为下达学期教学任务的依据。
5. 教学任务下达后由各学院落实任课教师,并组织教师网上填报教学任务。
6. 教学任务一旦确定,即作为课表编排的依据,在未征得教务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变更。
二、网上填报教学任务的要求
1. 课表编排的基础数据来源于任课教师网报教学任务。
2. 我校行课周为18周,不同学时数的课程网上填报教学任务原则上按下表执行。
表 网报教学任务对照表
总学时 |
学分 |
连上节数 |
周学时 |
行课周 |
备注 |
18 |
1 |
2 |
2 |
9 |
|
27 |
1.5 |
3 |
3 |
9 |
|
36 |
2 |